五常稻花香香米栽培具有改良土壤理化性質、維護水資源、環境保護、廢棄物再利用及因應民生消費需求等多重意義,所以水稻有機栽培有其需要與必要性。期望藉由水稻有機栽培,讓我們生存的土地,再度恢復生機,讓我們生長的環境,再度變成彩色的世界,白天有漫天飛舞的彩色蝴蝶及紅蜻蜓,晚上有隨風飄舞的螢火蟲及伴隨入夢的蛙鳴聲。

原料:用于加工有機大米的稻谷應來源于頒證的有機稻谷生產基地,不得混入來自非有機稻谷生產基地的稻谷,不得混入摻假的、含雜質的以及品質變劣的原材料。有機稻谷的運輸、驗收、貯存操作應避免機械損傷、混雜和污染,并完整準確地記錄好原料的來源和流轉情況,執行備案登記制度。
加工廠:大米加工所處的大氣環境不低于GB3095中規定的二級標準要求。加工廠址要遠離垃圾場、醫院200m以上;離經常噴灑化學農藥的農田500m以上,距交通主干道50m以上,距排放“三廢”的工業企業1000m以上。
工廠要求:設計、建筑大米加工廠應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》、GB/T26630-2011大米加工企業良好操作規范的要求。應有與加工產品、數量相適應的原料、加工和包裝車間,車間地面應平整、光潔,易于清洗;墻壁無污垢,并有防止灰塵擴散和侵入的設施。加工廠應建有足夠的原料、成品倉庫;原料和成品不得混放。成品庫應建設低溫庫。加工廠的粉塵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 /m3,加工車間應采光良好,燈光照度達到500Lx以上。加工廠應有更衣室、盥洗室、工作室,應配有相應的消毒、通風、照明、防蠅、防鼠、防蟑螂、防蟲、污水排放、存處理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。
五常稻花香香米加工廠應有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。